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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4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19平方公里;自2003年起,连续七年跻身全省“十强开发区”,连续两届入围“长三角最具投资价值开发区”。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国家四部委列为国内首批13家太阳能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之一,是目前浙江省唯一一家县域国家级开发区和国家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 截止2010年,开发区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超60亿元,区内环境秀丽、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建有日处理6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日产6万吨自来水厂一座;建有110千伏的变电所3座;利用电厂余热工程具备提供压力为10千克、温度200摄氏度以上、每小时100吨蒸汽的供应能力;区内已经实施的“西气东输”接口工程使得开发区在原液化气供应的基础上得到了来自西部的天然气供应。已开发区域内,所有管线设施均一次性铺设到位,全部实现了“九通一平”,区内绿化面积超过130万平方米。 目前,开发区已吸引来自美国、法国、日本等34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惠而浦、空气化工等世界五百强在内的企业落户投资,规模企业达到571家,初步形成绿色动力能源、机械装备制造、白色家电等优势主导产业。江森自控、天能国际等动力能源领军企业相继入驻,带动了相关企业的集体跟进,使开发区成为“中国绿色动力能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惠而浦和中国海信强强联合,正全力打造亚洲最大的白色家电生产基地;美国百利得、德尔福等大批国际知名汽配企业纷至沓来,在长兴催生了一个全新的汽配产业;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服务外包产业逐步成型,开发区于2009年被认定为浙江省首批“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联系电话: 0572--6023743传真: 0572--6019309 地址: 长兴经济开发区经一路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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